资源型地区集体林权改革需重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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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利宏,董江爱.资源型地区集体林权改革需重视的问题[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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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利宏 董江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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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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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煤矿产权模式与农村发展走向”(编号:11CZZ042);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项目“城镇化背景下的基层治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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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林权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的又一个重大改革,承载着"林业发展、林区和谐、生态良好、资源增长"多重任务,山西农村集体林业大多数是保持生态平衡的公益林,生态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如何因地制宜创新改革思路至关重要。国家林改政策和学术界的研究大都基于我国南方地区的实情,很少关注北方,尤其是资源型地区。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要求其改革应有独特思路。基于山西地域特征的实地考察,认为山西省在生态环境因煤矿开采遭受严重破坏的背景下,其集体林权改革不能盲目照搬南方"确权到户"的林改方法。资源型地区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优先注重林业的生态效应,确保其林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平衡统一。应在充分调查民意和尊重农民合理意愿的基础上,激发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民护林防火的责任和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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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改革 资源型地区 生态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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