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公告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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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宗明.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公告的实施[J].中国环境管理,1997(5):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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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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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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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的规定要求,自1997年6月5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沃、广州、南京、杭州、西安、沈阳、武汉等10个重点城市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工作。这一工作的施行,对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尤其对促进大气环境监测水平和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环保局还要求有关部门在进行周报的同时,积极开展空气污染预报的技术研究和工作准备,以争取于1998年内,在上述重点城市开展空气污染预测预报工作。届时,公众将在了解天气预报后的同时获知空气质量状况。一、空气污染预报工作的发展所谓空气污染预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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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空气 质量 周报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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