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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摘    要:<正>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32号云南省安全监管局:2014年3月23日,你省玉溪市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速线材厂员工在处理加热炉煤气阀站盲板阀故障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并且施救不当,造成2人死亡、17人受伤。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暴露出该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在复产引煤气时没有制定实施方案,缺少煤气作业的审批和确认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违规操作。在调节阀开启状态下启动盲板阀,造成盲板阀开启过程中受压过大,电机烧坏,致使煤气泄漏。三是违章指挥。该厂厂长在不佩戴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处理现场故障,致使其中毒倒下,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四是防护装备维护不善。现场仅有的两台空气呼吸器在救援使用时不到两分钟便失效。五是盲目施救。在未佩戴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多人多次进行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关 键 词:安全监管局  煤气阀  冶金  煤气中毒事故  高速线材厂  钢铁集团  云南省  加热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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