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牛鼻子” 源头防范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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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抓住“牛鼻子” 源头防范事故[J].劳动保护,201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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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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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动保护》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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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带来较大社会影响。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许多城市正在向郊区扩建,包括新建的化工园区等,必然会涉及园区安全等问题。2013年山东青岛发生了"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现场,特别强调了要加强城乡安全规划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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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 危险化学品 防范 源头 鼻子 生命财产安全 易燃易爆 化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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