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当心第三种爆炸
引用本文:敬海东.当心第三种爆炸[J].工业安全与环保,1990(4).
作者姓名:敬海东
作者单位:长城特殊钢公司第四钢厂
摘    要:日本岩乎县炼铁厂在一次将铁水注入铸模时,因铁水罐倾斜,铁水流入积存在低凹地面的雨水中而发生的爆炸事故,当场死亡3人,伤5人,并认定为水蒸气爆炸。1989年8月6日,长城特殊钢公司第四钢厂废钢车间,因过早向钢渣注水冷却而发生爆炸,也属于水蒸气爆炸事故。水并不属爆炸类物质,何以能引起爆炸事故?我们知道,当水由液相变为气相(水蒸气)时,在温度为100℃的情况下,其体积约可增大1700倍;如果生成的水蒸气温度上升至500℃,则体积可增大3500倍。由于体积急剧膨胀,压力迅速上升,便会发生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