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调查和处理污染事故,一直是环保部门感到比较棘手的事情.这是因为事故本身是环境污染矛盾的激化状态,同时事故的发生具有突然性,事故现场很难保持,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往往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生活居住环境等基本生活条件,一件事故处理得是否妥当,往往涉及一个地方、一群人对环保部门乃至整个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威信,有些地方甚至把环境污染事故列入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来对待.但反过来,正确地处理和对待污染事故,不仅能促进一些老污染源的污染治理,而且也是一次较好的环保法律和环境意识的宣传机会.联系几年来萧山市环保局处理污染事故的体会,我们认为在处理污染事故中必须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一、及时、认真地对待首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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