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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铊污染物水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
摘    要:针对湖南湘江流域含铊工业废水大量排放,引起部分河段地表水铊含量超标的问题,通过对河流相应集水区各涉铊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计算铊污染物入河量,选择模型,按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质目标,估算出目标河段铊污染物的水环境容量,并按容量总量管理模式,提出各地区、各污染源铊污染物排放与削减的分配方案.结果显示,湘江干流永州、郴州、衡阳和娄底段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而株洲、湘潭、长沙和岳阳段容量计算结果为负值,表明该河段铊污染物含量已超过水环境容量;除汨罗江外,湘江一级支流均有剩余的铊环境容量,容量较大的是耒水,其次是洣水和舂陵水;10条涉及铊排放的二级支流,都还有剩余环境容量,容量最多的是西河,其次是永乐江和攸水.铊排放超出环境容量的区域,须进行铊污染物削减,需要削减的地市有永州、衡阳、湘潭、长沙和岳阳,需要削减的行业涉及化工、有色、钢铁、锰业和玻璃行业,削减总量达到每年3.188 t.化工行业排放最大,为每年3.239 t,需要削减的量也最大,为每年2.862 t,占削减总量的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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