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审理环境污染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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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桂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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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兴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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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污染案件包括环境污染赔偿和由污染而引起的其他案件。正确审理这些案件,可以维护工厂和群众的权益,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1 案例 1.1 案例一湖南省湘乡五里、杨金、铝南三村旁,有一家县办铝厂。该厂排放废水中,Al、Pb、Cd、As等的浓度大多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规定。使三村的0.34km~2庄稼每年减产5000kg左右,并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政府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厂方与农民协商有关治理污染与赔偿,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以谭某为首的三村农民,堵了该厂的排污沟,拆了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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