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核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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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核条件[J].中国环保产业,2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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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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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局、国家环保总局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2006]60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水泥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即将在7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颗粒物浓度排放小于50mg/m3,并把该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审核条件中,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意见》中指出,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将提高到70%,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由2005年的20万吨提高到40万吨左右,新型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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