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控制法律制度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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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延军.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控制法律制度评析[J].陕西环境,2003,10(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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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延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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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西安,71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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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浓度控制是我国目前主要的环境污染控制法律手段,但是其弊端较多,从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是当今世界污染控制的大势所趋,我国应在现行总量控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基础上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这一先进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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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浓度控制 总量控制 排污权交易 环境污染控制 法律制度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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