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结论不是行政诉讼理由 |
| |
引用本文: | 邱洪安.事故调查结论不是行政诉讼理由[J].现代职业安全,2006(10):68-69. |
| |
作者姓名: | 邱洪安 |
| |
摘 要: |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安监部门因调查结论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并不少见,如甘肃省兰州市安监局,四川省泸州市安监局等都因事故结论而被事故受害方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安监部门经调查所作的事故结论认定究竟是什么性质,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案由?在此,笔者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略陈管见,以期抛砖引玉。
|
关 键 词: | 事故调查处理 行政诉讼 市安监局 甘肃省 四川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