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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结论不是行政诉讼理由
引用本文:邱洪安.事故调查结论不是行政诉讼理由[J].现代职业安全,2006(10):68-69.
作者姓名:邱洪安
摘    要: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安监部门因调查结论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并不少见,如甘肃省兰州市安监局,四川省泸州市安监局等都因事故结论而被事故受害方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安监部门经调查所作的事故结论认定究竟是什么性质,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案由?在此,笔者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略陈管见,以期抛砖引玉。

关 键 词:事故调查处理  行政诉讼  市安监局  甘肃省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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