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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薛焕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
引用本文:蒋宪平.人大代表薛焕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J].劳动保护,1988(10).
作者姓名:蒋宪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1986年11月29日傍晚,宜兴市归经乡境内的无锡第二钢铁厂炼铁一司的高炉炉火通红。此时,5号热风炉内灯火明亮,归经建筑公司的工人正加紧该热风炉大修,3名泥工乘着吊篮,在热风炉高处砌筑炉体。晚8时左右,突然有一股蒸汽与煤气混合的白色气体涌人5号热风炉内,自下而上升腾,整个热风炉内一片弥漫。瞬间,在吊篮内施工的3名泥工一氧化碳中毒,从16.5米的高处坠落炉底死亡。 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呢?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事故真相得以大白。 1986年11月28日下午,二钢厂炼铁车间召开了休风检修准备工作会议。会上,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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