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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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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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卫生管理 档案管理 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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