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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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锡绥.《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特色[J].福建环境,1996,13(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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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锡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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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环保局 福州,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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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保护工作有三靠:一靠法制、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委会主任宋健同志讲,中心还是靠法制。依法行政是各级环保部门的核心和准则。199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综合性环保地方法规,是我省环境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表明了我省把环境保护切实摆上基本国策地位,真抓实干的决心,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条例》的施行,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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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条例 法制建设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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