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害因素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措施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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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静,陈志云.关于危害因素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措施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1,21(2):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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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静 陈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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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环保总局华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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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对组织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开展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危害因素辨识、危险评价在不同的组织是极不相同的,其范围、方法、法律、法规适用性应明确给予确定。 1危害因素辨识 组织要对自身活动中产生的危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辨识活动应包括: (1)常规或非常规活动:正常 (如每天的常规生产运行状况 )、异常 (如开机、停机、检修 )、紧急 (如火灾、爆炸、洪水 )“三种状态”,过去 (如过去发生的伤害事故 )、现在 (作业活动、设备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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