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化工厂危险程度分析”对小氮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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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保和 张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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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安市翔宇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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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时水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通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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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小氮肥企业 危险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 化工厂 《安全生产法》 储存装置 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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