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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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纺织行业的消防工作,保障纺织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纺织行业的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消防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 纺织行业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纺织行业各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工业(轻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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