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 批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53家单位开展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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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于2001年12月28日以环办犤2001犦149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关于批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53家单位开展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的通知。并附:1.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单位名录;2.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方案。附件二: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工作方案(草案)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开展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工作通知》(环办犤2001犦120号)的要求,为指导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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