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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暖期豫北地区水灾灾害研究
摘    要:当前全球变暖背景下,以洪涝、干旱为代表的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不断增大,由此给人类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探索有关未来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十分重要。中世纪暖期是距今最近的一次气候温暖期,研究这一时期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可为未来相关自然灾害的防治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以豫北地区为例,通过对历史资料的统计和分析,研究了该地区中世纪暖期水灾的发生强度、发生时间等特点,结果表明:豫北地区在这一时期共发生水灾97次,平均约4.12 a发生一次;其中1级普通水灾和2级大水灾,分别占水灾发生总次数的84.5%和15.5%,期间没有3级特大水灾发生。在时间上,豫北地区水灾发生情况表现出前期水灾发生次数偏多,后期则偏少的整体分布情况,而且水灾发生具有明显的季节差异:主要发生在秋季和夏季,分别占水灾发生总数的59.6%和32.6%,春季和冬季水灾发生次数较少,只有水灾发生总数的4.5%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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