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简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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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11月22日,监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据介绍,《暂行规定》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归纳为七类25种表现,包括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类、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类、批准提供危险物资类、干预插手安全生产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类、妨碍事故调查处理类以及廉洁从政类等;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也被归纳为五类18种表现,包括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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