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O3)毒性及环境卫生基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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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企圣,王沐沂.臭氧(O3)毒性及环境卫生基准研究[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1992,4(3):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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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企圣 王沐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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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医学院
(方企圣,王沐沂),南京医学院(陈宇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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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O_3是现代城市主要污染物之一,是光化学烟雾(SMOG)的主要成份(约占90%).自40年代末以来,SMOG事件多次出现于洛杉矶、纽约、东京等世界一些大城市,给人们带来多种危害.O_3的化学特性决定其本身具有强烈的杀菌、灭活病毒及消降异臭等作用.不同类型电子O_3消毒器或灭菌灯,电子产品(如紫外线灯、复印机、负离子发生器等)也可产生O_3污染空气.我国兰州于1979年冬曾出现过SMOG,北京也曾发出过警报.随着近年来我国汽车数量日益增多,我国SMOG污染问题也将日益突出.由于O_3为强氧化性气体,不易溶于水,能深达肺泡,对机体可能形成危害.为此,我们对较低浓度的O_3所产生的毒性及健康效应作了调查研究,以寻找一些敏感指标,为修订O_3环境卫生标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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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臭氧 毒性 环境卫生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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