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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水质好坏定“钱途”
摘    要:正龙门县奖励401万元、大亚湾奖励155万元、博罗县奖励69万元、惠东县奖励37万元、惠阳区扣缴300万元、惠城区扣缴103万元、仲恺区扣缴21万元。日前,惠州发布2015年度水环境考核结果,对各县(区)的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核算,并根据水质变化进行奖励和扣款。这是《惠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发以后,首次作出奖励和处罚,是惠州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又一项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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