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贵州铝厂一分厂矽尘危害如此严重,竟然违抗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无视省、市劳动、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强行投产,危害了职工,污染了环境,这种作法是十分错误的。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指示,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要保证防尘防毒和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严格指出:“谁不执行,要追究谁的责任。”党中央的通知已经发出数月,这个厂和有关领导竟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是什么态度?我们希望贵州铝厂和有关主管部门严肃对待这个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通知》,立即把粉尘严重的车间的生产停下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矽尘危害再投入生产,不能继续做那种不顾党纪国法,摧残职工健康,贻害子孙后代的蠢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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