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个集中”与加强郊县环境管理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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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书义.关于“三个集中”与加强郊县环境管理的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1997(2):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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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书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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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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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乡镇企业环境管理。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发展少污染和无污染的产业,并与村镇建设相结合,相对集中建设乡镇企业.大幅度提高乡镇企业处理污染能力,根本扭转乡镇企件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状况。”这就是说.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乡镇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问题.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实现“九五”时期和2010年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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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管理 园区集中 集镇集中 规模经营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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