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开拓前进——包头市排污收费监理所实行招聘承包制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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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文娜.锐意改革,开拓前进——包头市排污收费监理所实行招聘承包制效果显著[J].中国环境管理,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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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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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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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说,环境保护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事业,还处在摸索、发展阶段,谈不上改革。然而包头市排污收费监理所却已深深品尝到了改革的甜头。改革赋予了这个所以神奇般的生命力。一九八四年九月,市环保局局长宣布要废除排污收费监理所所长委任制,实行招聘所长及所长负责制。这个消息象清风一样吹入每个人的耳际。一星期后,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挺身出来应聘。在应聘的同时,同局长签订了一九八四年征收425万元排污费的合同。合同规定除完成征收425万元排污费任务外,并履行收费所的六项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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