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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传真
摘    要: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决被告单位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被告人林毓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关 键 词:污染环境  传真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南京市  人民币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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