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碳排放交易制度体系中的履约责任制度,是碳市场正常运转的最后一道保障。以控排企业为主的市场参与人如果违反法律法规,不正常履约碳市场义务,都需要承担与其相对应的不利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履约责任制度包括了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违法情节及其他配套辅助措施等。我国的七个省市碳市场试点再履约责任制度的实践中,一般都以控排企业作为主要的责任主体,责任方式上则采取了罚则与辅助措施同时推进、仅设置涵盖缴纳罚款与继续上缴配额的罚则、仅设置取消各类优惠措施的辅助措施三个大类别。我国统一碳市场启动后,则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方式、加重处罚情节的同时,进一步丰富的完善各类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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