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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现状堪忧
引用本文:刘志月.“未成年工”劳动特殊保护现状堪忧[J].安全与健康,2014,0(6):32-33.
作者姓名:刘志月
作者单位:刘志月
摘    要:正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

关 键 词:未成年工  未成年人保护法  特殊保护  书面劳动合同  医疗补助金  生产劳动  劳动者权益  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诊断  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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