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最近,我公司发生了一起事故,能否定为工伤,大家意见不一致。在此特向您请教。2004年3月16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我公司质量部门一名工程师(女)在去库房办事的途中, 因在下台阶时踩空,险些摔倒,当时感到右脚一阵巨痛,无法继续行走,站在原地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便走回办公室坐下。一小时后,因要去生产现场,站起来移动脚步时感到疼痛难忍,再看脚面已经青紫肿胀,就告诉了同事。同事找来冰块给她冷敷处理了一下,下班后又将她送回家。在家休息了两天,脚虽然还是肿,当时以为再过几天就会自然痊愈,于是就来上班了。一周后发现肿胀与疼痛反而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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