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企业需主动“亮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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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宗奇,;马惠珠.大型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企业需主动“亮剑”[J].江苏劳动保护,2014(7):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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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宗奇 ;马惠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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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阴市安监局; [2]江苏法尔胜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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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是场(厂)内作业或工程施工中常用的大型机动车辆。这些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每年都会因故障或人员操作等问题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分析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是车辆的使用单位对车辆保养维护不善及操作人员操作不当。然而,进一步深究可以发现,这类车辆的监管也存在盲区。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作业时的工作场所、作业条件一般都比较复杂,属于高危行业,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一直把它们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但原本监管的质监部门根据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将它们纳入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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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车辆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大型机 生产安全事故 监管部门 企业 作业条件 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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