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面下沉状况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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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蒙.日本地面下沉状况与对策[J].世界环境,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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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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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Hiroshi U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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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防止公害法第二条:“随着生产活动和人类其它活动,广泛发生的地面下沉(采矿造成的地面下沉除外)给人类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了损害”。因此,将这种地面下沉现象列为七大公害之一。地面下沉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 形成过程缓慢,不易作到早期发现。 (2) 地面一旦下沉,难以恢复原貌。(即便把地下水位恢复到原有水平,地面高度也不能恢复)。 (3) 主要是由于开采地下水量过多,而地下水资源优良,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日本环境厅每年都要汇总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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