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煤矿复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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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必应.浅谈煤矿复采工作面顶板管理[J].安全与健康,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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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必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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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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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进风巷,一个通回风巷.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邵武煤业公司晒口煤矿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煤层厚度从0.3米-20米不等,造成晒口煤矿复采工作面在生产布局上普遍难以达到规程规定的严格意义上的两个安全出口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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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规程》 复采工作面 顶板管理 安全出口 采煤工作面 主要负责人 残留煤柱 安全措施 |
浅谈煤矿复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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