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东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
引用本文:王成新,刘洪颜,史佳璐,刘凯.山东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6).
作者姓名:王成新  刘洪颜  史佳璐  刘凯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高速交通对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影响与优化研究”(编号:41371170);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基于‘3S’的城乡土地集约利用整合评价与互动优化模拟”(编号:2012GSF12204)
摘    要:国内各类开发区是中国快速工业化的主要载体,但在规划建设进程中粗放用地现象严重,土地集约利用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以中国制造业大省山东省为例,以山东省内被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批准的164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四至范围内的2011年的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构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对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山东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状况并不理想。土地利用状况较好,但是工业用地率偏低且存在较大区域差异;土地利用强度较弱,容积率、建筑密度不高;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这也是山东省作为全国能耗第一大省,经济规模巨大但经济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全省164家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类型可分为5类,73.2%的开发区属于中度集约和低度集约类,高度集约类的开发区仅占6.1%。这也说明山东的工业化仍然处于粗放发展阶段。通过研究开发区集约程度的地域差异发现,不同集约化水平的开发区呈现不同的空间布局特点。集约程度最高的开发区空间分布较为离散;较高水平的开发区呈现团簇状分布;而中度集约化开发区空间分布较为均衡;欠集约化开发区散点布局于山东省的周边地带。如果把地级市全部开发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比较,则烟台、滨州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最高,菏泽和日照最低,而作为山东省中心城市的青岛和济南的开发区只处于中度集约化水平。分析可知,开发区的土地利用集约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尽管存在一定关联,但是并不呈现显著的相关性,这也意味着国内开发区的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关 键 词:开发区  集约用地  评价  山东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