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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亮点解读
摘 要:
正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5种行为将会被禁止,违者不仅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将面临高额罚款。2016年9月30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新《条例》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从城镇扩展到农村地区,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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