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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应成为生态文明“护花使者”
引用本文:张厚美.检察院应成为生态文明“护花使者”[J].环境教育,2014(4):54-54.
作者姓名:张厚美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摘    要:正生态文明是人类为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如果把生态文明比做一朵绚丽的花,那么检察机构就应该成为"护花使者"。在这方面,四川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以"绿色检察"护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让伤天害人的企业违法成本高起来,成为当地生态文明的"护花使者"。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在这方面的体会有以下几点:一是创新民事行政监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能。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地地表煤丰富,私挖滥采猖獗,现有的行政、刑事措施无法有效治理的现状,从民行为角度切入,深入开展"绿色检察"行动。如针

关 键 词:生态文明  县人民检察院  生态环境  检察机构  保护职能  违法成本  四川广元市  私挖滥采  民事行政  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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