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报警监管服务工作中公安机关外部职能划分问题研究--理顺技防与建设、产品监督管理、信息产业等部门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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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凌云,郎小凤.安防报警监管服务工作中公安机关外部职能划分问题研究--理顺技防与建设、产品监督管理、信息产业等部门的关系[J].中国安防,2004(5):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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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凌云 郎小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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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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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题的提出:职能交叉与职能真空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和其他诸多行业一样,安防报警业的健康发展除了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之外,离不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介入和干预.更何况,与一般行业相比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更有介入和干预的理由.但是,"在整个政治经济生活中,政府本质上也不过是一个拥有独特的激励结构的博弈参加者","本身也是人类社会这个伟大棋盘上的一个具有双重可能性的棋子".套用诺思的话说,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存在是安防报警业茁壮成长的关键,然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又可能是限制安防报警业成长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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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Agencies' Function Property in Security & Alarm Monitoring Serv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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