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启动节能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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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为推进美丽天津建设,进一步提高市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同组织申报2015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有关事项,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属集团公司和有关单位项目按要求申报。项目补助方式以节约原煤项目和余热余压利用项目根据项目核查后的节能量给予资金补贴,项目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给予100万元补贴。上年度供电煤耗低于国家和天津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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