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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摘    要:本刊讯 为了加强造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迅速扭转造纸原料场火灾事故多、经济损失严重的局面,轻工业部、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最近发布了《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这一规定适用于造纸行业露天存放的原木、稻草、麦秸、芦苇、竹子、红麻、黄麻、亚麻、秫秸、甘蔗渣和龙须草等原料场,并就原料场选址与布局、储存管理、火源管理、电气管理避雷设施、消防设施管理、组织管理及奖惩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该规定于1990年8月24日起施行。《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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