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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文化教育专家委员会章程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联系全国环保界、文化界、教育界、艺术界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环境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组建"中国环境文化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第二条"专家委"是由全国环境、文化、教育、艺术等方面的资深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宣传教育工作者、企业家等社会知名人士,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非营利性咨询组织。第三条为实现科学管理,有序有效开展"专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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