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环境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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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登明.做环境的主人[J].中国环境管理,1989(6):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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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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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老河口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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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积极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我们对老河口市光化磷肥厂自1987年以来,主动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光化磷肥厂是湖北省磷肥重点生产企业。年产硫酸4万吨,三元素复合肥3万吨,硫化钴40吨,氟硅酸钠250吨,磷肥8万吨。该厂年耗煤4100吨,硫矿49500吨,磷矿55000吨。年排废气17051万标立方米,废水2800000吨,废渣(固体废弃物)43800吨,是我市“三废”排放大户。 1987年,实行厂长任期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厂长王麟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任期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在超额完成经济指标的同时,也实现了环境保护目标。即按期完成了两项污染治理项目,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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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目标 环境保护 磷肥厂 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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