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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强化矿工的安全知情权、自主行为权
引用本文:高广伟,付贵,邱雁.应强化矿工的安全知情权、自主行为权[J].劳动保护,2006(1):91-91.
作者姓名:高广伟  付贵  邱雁
摘    要:近年来,发生在停产整顿矿井的事故越来越多,特别是7月以来,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有27起发生在停产整顿矿井,占58.7%。这些煤矿矿主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工生命于不顾,恶意违法违规生产,最终酿成了重特大事故,给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带来了严重的损失。究其原因,一方面,矿主为了追求利润并使利润最大化,不但对停产指令置若罔闻,顶风违规组织生产,而且对必备的煤矿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予设置,更有甚者,还超能力生产。曾造成83名矿工遇难的新疆阜康神龙煤矿“7.1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新疆有史以来最大的煤矿事故,更是一起严重…

关 键 词:安全生产法律  矿工  知情权  重特大事故  强化  矿井  停产  煤矿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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