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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始实施
摘    要: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进行定型的重型汽车(包括压燃式发动机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重型车辆、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重型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这标志着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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