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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将实验类污染纳入环境监管范围
摘    要:2004年2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将在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和杭州市开展试点工作,对实验室、化验室、试验场等场所的环境污染进行检查。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实验室 污染物 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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