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龙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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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华.山西天龙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J].安全与健康,200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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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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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西运城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已终结 ,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薛怀荣等 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名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受到相应纪律处分。2 0 0 0年 12月 3日 15时许 ,山西运城河津市下化乡天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造成 48人死亡 ,2 1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15 7万元。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山西省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和取证分析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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