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法律监督职能 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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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关晶敏.行使法律监督职能 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J].劳动保护,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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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关晶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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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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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岗区是大连市工业交通、城市建设的中心区域。区内有上千个大、中、小企事业单位和百余个进城施工的乡镇建筑工程队。前几年,重大责任事故频频发生,仅1986年就发生重大责任事故21起。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追究犯罪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运用法律武器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从而预防和杜绝了一些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抓检察建议落实,杜艳事故重复发生 西岗区检察院在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认真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狠抓落实措施,把预防重大责任事故重复发生的工作作为参加社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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