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出立意最高、益管最严的专业领域行政法——《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经验及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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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纪文.修改出立意最高、益管最严的专业领域行政法——《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经验及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启示[J].安全,2014,35(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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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纪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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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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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并将于2014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比较严格的法律,它的严格程度让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了可超越的目标,有望出台一部更严格和严厉的专业领域的行政法。这种严厉和严格程度主要从法律的设计理念和原则、责任和义务、管理和监督以及法律的责任方面来体现。对于时下"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弊病,新《环境保护法》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对于目前社会的信用危机,新《环境保护法》建立的企业信用制度。安全生产领域已于2010年初步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制度,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巩固和加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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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法》 企业信用制度 守法成本 违法成本 信用危机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责任事故 污染物排放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行政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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