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直属单位“九五”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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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将经济手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使安全生产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抓好“九五”期间厅直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特设立广东省林业厅“九五’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第二条保证金为有限期押金,期限为五年,即从1996~2000年。第三条 保证金建立在厅直企事业单位(含林业部驻穗单位)范围内。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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