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未标明使用期限药品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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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华.我院对未标明使用期限药品的管理[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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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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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开封化肥厂职工医院!开封47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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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药典规定 :药品有效期是指在一定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目前 ,除了抗生素、生物制品、新特药、进口药及放射性药品等制定了药品使用期限外 ,大多数药品仅有生产批号而无标明使用期限。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又往往会遇到 90年代初甚至年代更远所生产的药品 ,想报损 ,却又难以在一些国家权威资料中找到有关此类药品使用期限的明确规定。使用时 ,往往会对它们的疗效及安全性持以怀疑。查阅资料 ,在许多未标明使用期限的药品中 ,其化学结构式往往又存在有酯类、酰胺类、烯醇式结构等一些不稳定的化学基团 ,在贮存过久 ,或储藏条件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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