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 不是民事损害赔偿的依据? |
| |
摘 要: | 我与王某是好朋友,上个月的一天晚上,王某约了我和另外2人吃宵夜,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饭后王桌驾车送我们回家。车开出不远就冲出路外侧翻了,我和其中1人受了伤。交警调查取证后,认定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和另外2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交警进行调解时,为我计算出了所有费用共12580元,但王某说是好心送我们回家才出事,不同意全赔。我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认为我也有过错,判我承担10%的责任。请问:法院没有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采信。为什么我要承担责任?
|
关 键 词: | 事故认定 损害赔偿 事故责任 交通 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 责任认定 交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