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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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解读[J].劳动保护,2009(10):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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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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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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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7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签发第2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公布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暂行规定》对其适用范围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职责、履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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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职责 解读 执法人员 |
The interpretations of the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Safety Administration Responsibilities and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Accountabi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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